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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的交通安全

让家长和交警“操碎了心”

很多中小学生都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

但这其实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16岁骑共享电动自行车撞倒行人

2024年11月10日,小谢(16岁,化名)驾驶贺州R1686号电动二轮自行车(共享电动自行车)沿贺州市区城西路自东往西方向行驶。当日16时11分,该车行驶至广济医院门口时,与沿人行横道自北往南方向步行的行人周某云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周某云受伤及车辆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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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后,贺州公安交警立即到达现场开展现场勘查工作,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民警对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

当事人小谢驾驶非机动车通过路口时未提前减速观察路口情况,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全部原因。

因此,民警依法认定小谢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12岁骑自行车闯红灯被撞飞

2024年11月11日,小陈(12岁,化名)驾驶自行车沿贺州市姑婆山大道自东往西方向行驶。当日17时04分,该车行驶至贺州市姑婆山大道交北环路路口时,与沿姑婆山大道自北往南方向行驶由廖某雄驾驶的桂JZ***0号小型轿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小陈受伤,两车不同程度的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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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后,贺州公安交警立即到达现场开展现场勘查工作,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民警对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

当事人小陈驾驶非机动车通过路口时违反了交通信号指示灯的指挥,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当事人廖某雄驾驶机动车在通过路口时未提前减速观察路口情况,是造成此次事故的次要原因。

因此,民警依法认定小陈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廖某雄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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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动图来源于网络)

现在很多未成年人喜欢追求各种速度与激情,觉得骑二轮车是一件非常潇洒的事情,但往往也最容易出事。出了事故轻则受伤,重则可能丢了性命。未成年人骑二轮车玩的是快感还是痛感?

警钟长鸣 !

未满16周岁,不可驾驶电动自行车

未满12周岁,不可驾驶自行车

而驾驶摩托车

需要年满18周岁

并依法取得相应车型的驾驶证

未成年人驾驶二轮车为何危害很大

一、心理

很多学生骑二轮车,是出于好奇、攀比的心理,贪玩及虚荣心作祟,盲目跟风,这样很不利于学生良好品行的培养。

二、制动

电动车速度比自行车快,但稳定性和刹车系统的安全性能较差,本身存在较大安全风险,学生遇到紧急情况时应变能力不够,不能及时采取正确处理方式。

三、速度

学生性格比较冲动,骑行电动车一般车速很快,远远超过电动车骑行规定的车速,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

四、载人

部分学生骑电动车经常搭载同学或朋友,车身重量增加,在危险时保持车辆平衡和刹车更加困难,增加危险性。同时,如若因骑车带人引发了安全事故,还会发生不必要的经济矛盾纠纷。

五、炫技

部分学生骑电动车时喜欢在路上玩漂移、打角度、急速拐弯、比赛超车,做出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既危及了自己也危及到他人的安全。

六、交规

学生往往不熟悉交通法律法规,经常出现超速、超载、逆行、带人、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规行为,造成极大的危险。

七、意识

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薄弱,骑行电动车时往往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如戴头盔)。一旦发生危险,易酿成惨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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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公安交警提醒

每一次的交通违法行为

都可能是事故的导火索

前车之鉴,就在身边

请所有家长、学生、司机务必牢记以上几点

牢牢把交通安全的主动权

把握在自己的手中

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宣传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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