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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坤鹏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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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卷第九章(1)

这一章是对《物理学》第三卷第一、二、三章论述的摘要,

特别是其中第三章关于潜能、现实和运动的论述。

原文:

有些事物只是实现地为事物,

如某一个本体

有些只是潜在地为事物,

如具有某一个量,

又有些则是潜在地与实现地为事物,

如其它各范畴。

解释:

有些事物仅仅是现实地是事物,

比如某一个实体,

有些则只是潜在地是事物,

比如某一个数量,

有些是潜在地和现实地是事物,

比如其他各个范畴。

这里,亚里士多德指出,事物存在的方式大体可分为三种:

现实的;

潜在的;

潜在的和现实的。

第三种就是指该事物正处于运动中,而这个运动就是从潜能向现实的转化。

原文:

离开事物就没有运动,

变化常按照实是的范畴进行,

各范畴间不相通变。

解释:

由于在事物之外没有运动,

所以,变化的发生只能遵循着实是的各个范畴而进行,

各个范畴之间不为相互变化。

原文:

每一范畴中一切事物之成是者,必于两个方式中择取其一,

例如,

于个体,其—类为“正面形式”,另一为其“阙失”;

于“质”,其一为“白”,另一为“黑”;

于“量”,其一为完整,另一为“不全”;

于空间运动,其一为“向上”,另一为“向下”,

或是一物为“轻”,另一为“重”;

这样,有多少类实是就有多少类动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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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

每一个范畴中所有事物之所以成为是者,必定是两种方式中选择其一,

换言之,每一个范畴都以两重方式中的一种依存于相应的所有事物,

比如:

对于实体,其一为“正面形式”,另一为其“缺失”;

对于性质,一为白,另一为黑,

对于数量,一为完全,另一为不完全;

对于空间运动(地点),其一为向上,另一为向下,

或是一物为轻,另一物为重;

所以,有多少类的实是就有多少类的运动。

原文:

在潜能与完全实现之间,别有一级事物,

我称潜能的这种实现过程为动变。

由下行列事实可以见到我们所言为不误。

解释:

在潜能和完全实现之间,还有一级类的事物,

我将潜能的这类实现过程命名为运动。

通过下面的例子可以知道我们的所言不虚。

换言之,潜能和现实的区别存在于每一类的事物中,

而运动就是那样的潜能的现实化。

原文:

当砖石正在被用于建筑时,亦即在建筑过程之中,

我们认为这些砖石是“可建筑物”,

这些可建筑物就正实现地为“可建筑物”。

解释:

当砖头正在用于建筑时,也就是说正在建筑过程中,

我们把这些砖头当作“可建筑物”,

这些可建筑物就正在实现成为“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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