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赵先生有一套在中山区亿达青云天下小区的房子,12月中旬,他准备给新房装修,然而,小区物业却告知他,使用电梯运送装修材料需要交纳700元,作为电梯使用费。“每个月4.3元/平方米的物业费,里面已经包含电梯使用费用了,为什么还要再收一笔额外的电梯使用费呢,这合理吗?”赵先生产生了疑问。接到业主反映后,记者展开了采访。业主质疑
电梯运材料要收700元“使用费”
12月17日,市民赵先生在中山区亿达青云天下小区的房子收房了,他计划开始对房屋进行装修。没想到,物业方面却告知他,如果要在装修期间使用电梯运送材料,需要交纳一笔700元的电梯使用费。
对此,赵先生产生了质疑,“我已经交了物业费,使用电梯是我的权利,物业额外收取电梯使用费合理吗?”赵先生说,物业向他解释称,装修期间使用电梯更容易发生损耗,会产生额外的维保费用。
赵先生说,因为没有交纳电梯使用费,装修许可证办理不了,导致装修公司无法进场。他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但一直未得到解决。物业说法
款项用于电梯维保
为什么要收取电梯使用费,是否合理?目前,小区由龙湖物业提供物管服务。记者联系了小区物业,物业经理表示,装修期间的电梯使用费是行业里都在收取的费用。因为装修期间,大量的物料搬运和工人来往会对电梯产生一定的损伤,额外收取电梯使用费是为了对电梯进行维保。经理表示,物业向小区业主收取的这项费用,是公司根据本市有关文件而制定的价格标准。“这项费用只针对装修期间对电梯管理的维修和检修服务,业主无须担心后期会再收取任何费用。”经理称,“这是合理收费,并不是乱收费。”
针对赵先生反映的情况,经理表示,物业一直耐心地和业主沟通此事并想办法解决,在赵先生办理其他手续时也积极配合。“业主可以有自己的观点,但公司有公司的规定,本着不耽误装修的想法,业主可先交纳费用,物业给开具收据和相关证明,后续业主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律师建议
可要求物业公开电梯使用费用途
记者就此情况咨询了“全国普法为民好榜样”、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律师。王金海对此给出了三点意见:
其一,电梯是公共使用的设备,由全体业主共有,物业负责维护并代为管理,未经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许可,物业不应对电梯的使用进行限制。
其二,依照《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因此,物业收取的电梯使用费,在扣除合理成本后,利润应为业主共有,而不能是物业自己盈利。
其三,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综上所述,王金海建议,此事件中,业主可以要求物业方面公开收取电梯使用费的具体用途。如双方协商不成,业主可搜集相关证据,向物业主管部门反映,请求介入监督;或直接起诉至人民法院,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刘宣州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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