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取点点星铺路,步履稳踏自成功。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全面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通过一系列深度调研、学习交流、研讨活动,充分挖掘行业共性问题与困难,凝聚多方力量共建互联互通机制,取得了一定成效。其中,连云港法院与人民银行连云港市分行共建金融纠纷特邀调解制度、就信用卡纠纷向市委市政府作专题汇报、提出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十六项指导意见,助力全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优化营商环境、减少金融纠纷,切实维护金融稳定和保护好金融消费者权益。
广泛调研座谈,全面摸底行业状况
为有效应对金融纠纷案件激增的问题,市法院邀请涉案量较大的十家农商银行召开调研座谈会,发现共性问题,听取意见建议。为积极发挥律师的专业特长、提升金融纠纷调解工作的效率和效果,市法院通过与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展开深入座谈交流,积极探索在全市推进律师参与金融纠纷有偿调解工作的可行性。在市检察院的邀请下,市法院赴市检察院开展跨单位学习交流活动,市法院金融庭马腾跃法官作《全市金融审判态势与裁判理念》讲座。结合连云港市近年信用卡纠纷收结案情况分析,撰写《关于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二号司法建议”有关情况的报告》报送市委,聚焦信用卡纠纷多元化解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对策建议。
响应司法建议,共促金融稳健发展
为推动辖区构建金融多元解纷机制,2024年5月,市法院出台《关于推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的指导意见》,鼓励各基层法院就指导意见中的十六项举措在各辖区先行先试,实现司法、行政和其他社会主体通力配合、相互合作、共同推动、多元化解,凝心聚力让金融矛盾纠纷化于萌芽、止于未诉、解于诉外,为全市营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根据指导意见,各基层法院迅速行动起来,探索建立“预查废”证明机制,在诉前对于无履行能力、多年来持续终本的债务人,由法院出具预查废证明,实现节约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法院司法资源的双赢; 用好督促程序,扩大支付令的适用范围,助力金融纠纷繁简分流。
共建专业平台,健全多元解纷机制
2022年开始,市法院与中国人民银行连云港市中心支行共同印发《关于全面推进连云港市金融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联合金融监管部门加强银行业调解员配备,由法院聘任一批银行业从业人员作为特邀调解员参与诉前调解,依托“微解纷”平台开展金融纠纷线上调解工作。通过搭建集中平台,人民银行连云港市中心支行与市中院共建金融纠纷调解工作室,整合司法资源与行业力量,提供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快速响应、处理各类金融借贷争议,让更多金融纠纷化解在诉前。同时,各县区人民银行推动完善金融纠纷调解组织建设体系,持续提高金融纠纷调解能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纠纷化解途径,实现“投诉+调解+裁决”的一站式解纷新模式。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金融纠纷多元化解见实效
积力之所举,则无不胜也;众智之所为,则无不成也。自2024年5月指导意见印发以来,全市两级法院推动制发“预查废”证明91份,发出支付令1764件,赋强公证文书721件,有效拓宽解决金融纠纷的途径的同时,节省了金融机构的诉讼成本,避免诉讼程序空转,实现了双赢。相当一部分纠纷通过银行自主催收、行业协会调解、诉前调解、法院判决的层级过滤机制和非诉解纷方式,诉前调解成功案件数由2022年的1255件增长至2023年的2598件,金融纠纷的成诉率明显降低。
结语
2025年,连云港法院将继续以实现更多渠道、更多人参与、更加便民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为宗旨,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行业协会、金融机构的沟通交流,持续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搭建多方参与的平台,积极构建融人民调解、行业调解、仲裁分流、司法审判于一体的金融纠纷一体化调处中心,促进信息共享、资源整合和问题解决。推动金融纠纷源头预防,完善金融解纷新路径,进一步优化连云港市营商环境、激发金融机构、企业的创新活力,助力连云港市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迈向新征程。
编辑|王瑞普
供稿|市中院金融审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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