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获悉,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将从12月28日上午10时起,分批次发放餐饮、文旅消费券,累计额度达1600万元。

据了解,餐饮消费券将分4批发放,发放时间分别为2024年12月28日至30日、2025年1月4日至6日、2025年1月11日至13日、2025年1月18日至20日,领券时间从上午10:00开始。

餐饮消费券共有4种面额:满200元减50元,满120元减30元,满80元减20元,满40元减10元。消费者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美团App或大众点评App,搜索“津乐购”进入活动页面领取,每人每批次限领4张(同1种面额限领1张)。自领取之日起5天内有效(含领取当日),过期自动作废。仅限线下堂食使用,不可用于外卖点餐结算。

文旅消费券发放时间为2024年12月28日至2025年2月26日(含周末及节假日)每日上午10:00。发放平台为携程App、去哪儿App、美团App、大众点评App。

酒店住宿消费券包括5种:满200元减50元,满400元减100元,满600元减150元,满800元减200元,满1000元减250元。景区门票消费券为7折优惠券(单笔订单最高优惠100元),全国游客均可领取,消费券适用于在发放平台上线的天津市景区、酒店产品。(天津日报记者:马晓冬)

来源:天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