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南京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南京市城市数字治理若干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继首次审议修改后,再次提交常委会审议。

作为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确定的立法精品培育工程,该规定拟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构建监测、评估、预警和处置等风险控制机制。此次审议并表决通过后,将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实施。

据介绍,作为全国首部城市数字治理领域的地方性法规,此次立法既突出城市数字治理作为新兴领域的制度前瞻性、示范性,为后续数字治理场景延伸做好制度预留,又兼顾社会治理的实际,为南京市政府相关部门开展工作提供抓手。

此次审议的草案共二十七条,其中城市数字治理场景应用是重点。(上证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