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37号)
哈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
王友明辞去哈密市人大常委会
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2月25日哈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哈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王友明辞去哈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报哈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哈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
袁艳玲辞去哈密市人大常委会
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2月25日哈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哈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袁艳玲辞去哈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哈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哈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2月25日
哈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38号)
2024年12月25日哈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现公告如下:
伊州区选举产生的哈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王登岗、达成武2人因到龄退休,向伊州区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哈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被接受。王登岗代表资格终止后,其哈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和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农业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达成武代表资格终止后,其哈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和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伊吾县选举产生的哈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李科琼因工作岗位调整,调离哈密行政区域,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杰恩斯别克·托合切克因工作需要,向伊吾县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哈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被接受,其哈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伊吾县人大常委会依法补选哈密市委副书记曾健为哈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选举法、代表法有关规定,哈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依法补选的曾健代表资格进行审查,认为当选代表符合宪法法律规定的条件,选举符合法律程序,确认曾健的哈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有效。
本次哈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变动后,实有代表256名,出缺9名。
特此公告。
哈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2月25日
哈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39号)
2024年12月25日哈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杨军为哈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农业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任命蒲育斌为哈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
任命明波为哈密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任文森哈密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二)
决定任命尚智为哈密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决定任命徐建华为哈密市教育局局长;
决定任命霍辛师为哈密市司法局局长;
决定任命陈磊为哈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决定免去史宏俊哈密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三)
免去孙友华哈密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四)
任命阿布来提·铁米尔为哈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加库·哈比为哈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余莎为哈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杨斌为哈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瓦依提·阿尤甫哈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冯艳红哈密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于翠萍哈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现予公告
哈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2月25日
编辑|谭云
责编 | 赵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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