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观新闻援引德国《南德意志报》网站消息称,欧盟国家已就新的对俄一揽子制裁措施达成共识。数位外交官向德新社透露,新制裁措施的目的在于强化对运输石油和石油产品的所谓“俄罗斯影子船队”的打击力度。据了解,将会有50余艘轮船被禁止进入欧盟港口,并且这些轮船也无法再获取欧盟企业提供的服务。今年6月,欧盟已采取了初步措施,将20多艘俄罗斯轮船列入黑名单。报道显示,这是截至目前欧盟拟定的第15套对俄一揽子制裁方案。该方案还明确规定要限制与30多个经营主体的贸易往来,因为欧盟判定这些经营主体与俄罗斯的国防及安全部门存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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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欧盟于第15轮对俄制裁名单中列入中国企业和个人一事答记者问。有记者提问:欧盟公布第15轮对俄制裁方案时,首次把中国企业和个人纳入“全面制裁”名单。中方对此有何看法?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指出,尽管中方多次交涉且表示反对,但欧盟仍一意孤行,在第15轮对俄制裁中将部分中国企业和个人列入“全面制裁”清单。中方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并坚决反对。中方始终反对缺乏国际法依据以及未经联合国安理会授权的单边制裁,欧方的这种做法违背了中欧领导人共识精神。

据环球网消息,近期,欧盟批准了针对俄罗斯的第15轮制裁。在这一揽子制裁举措里,被制裁的对象除俄罗斯之外,还涵盖了中国、伊朗、朝鲜、印度、塞尔维亚以及阿联酋的实体或个人。其中备受瞩目的是,欧盟以所谓向俄罗斯军工提供支持为借口,把7个中国实体和个人列入制裁名单,这是自乌克兰危机爆发后,欧盟首次对中国实体和个人实施全面制裁。实际上,欧盟为这一情况做了许久的铺垫。今年6月,在欧盟针对俄罗斯的第14轮制裁中,就已包含对19家中国企业实施更为严格的出口限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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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规定,被其制裁的主体不得进入欧盟成员国,同时将冻结这些主体在欧盟境内的全部资产,并且禁止欧盟境内任何机构或个人为这些主体提供经济资源。其制裁的依据是,部分中国实体和个人为俄罗斯提供无人机部件、微电子部件等军事援助,这违反了欧盟对俄罗斯的制裁规定,于是欧盟以“援俄”为由对我国实施制裁。此外,欧盟还会打击那些规避石油价格上限机制或者支持俄罗斯能源部门的非欧盟油轮,以及负责为俄罗斯运输军事装备或者参与运输被盗乌克兰粮食的船只。

然而,此说法缺乏确凿证据的支撑。诸多网友对此提出质疑:“欧盟难道不是在凭空捏造吗?根本就没有实据啊!”实际上,在俄乌冲突里,中国始终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积极推动和平谈判,多次派遣特使与有关方面会面,在缓解冲突、推动和平方面发挥着建设性的作用。但欧盟似乎有意忽视这些事实,其制裁的所谓理由更像是为达成某种政治目的而寻找的借口。部分分析人士指出,欧盟的这种做法或许是为了向美国表明忠心,展现其与美国在对俄制裁问题上的“同一战线”立场。

自俄乌冲突爆发以来,西方舆论场始终存在着一种“遏华”的论调。他们不断炒作“中国向俄罗斯提供武器装备”或者“中国可能、能够向俄罗斯提供武器装备”,随后又反复炒作中国对俄罗斯国防工业提供了支持,特别是在无人机等领域的技术支持。这一轮舆论战所反映出的实际情况是,欧盟并没有拿出所谓中国与俄罗斯之间联系的“确凿证据”,更多的是以捕风捉影的手段为日后针对中国采取行动制造借口、进行铺垫。“遏华”势力一直在寻找机会,如今他们抓住了这个时机。此事并非只影响到中国,它反映出的是包括欧盟在内的西方世界一些“遏华”势力的行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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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对乌克兰的大力支持,使得俄乌冲突持续至今。据相关资料表明,截至2024年,欧洲已向乌克兰提供了231亿欧元,并给予350亿欧元贷款。俄乌冲突至今未能结束,其根源在于美国和欧盟不遗余力地支持乌克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