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号牌相当于车辆的“身份证”,是独一无二的,可偏偏有些驾驶人抱有侥幸心理,总想在车牌上“玩”花样,殊不知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12月11日11时许,昆明交警三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在螺蛳湾西广场停车场有一辆车前后号牌不一致。接报后民警立即前往现场,找到了涉事车辆,发现该车的前车牌有明显的变造痕迹,原车牌为云D×Z1××,一番操作过后变成了云H×89××。

经询问,号牌是车主妻子李某某一个月前在网上购买数字贴贴附上去的。李某某对其变造号牌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以为毛巾一挡就万事大吉了?12月13日9时50分,昆明交警五大队民警在辖区聚贤街开展违停整治过程中,发现一辆新能源轿车的后号牌被一块毛巾遮挡。

民警在现场核实车辆信息过程中,驾驶员赶到现场,称自己在旁边小吃店吃早点因担心违停被抓拍,便用毛巾遮挡了号牌。民警对其故意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法律补给站】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四)规定: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一次记9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一次记12分。

  【交警提示】

伪造、变造、遮挡号牌的危险之处就在于会助长驾驶人的侥幸心理,觉得自己在法规面前“隐形”了,殊不知却给自己和他人埋下巨大的安全隐患。

严重影响路面秩序。机动车号牌是识别车辆的重要标识之一,但总有些驾驶员通过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或通过故意遮挡和污损,以及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等手段来躲避查处,严重影响正常交通秩序。

易引发交通事故,危害生命安全。此类驾驶员在驾驶车辆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随意超速、闯红灯等一系列交通违法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对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构成威胁。

肇事逃逸多,案件侦破难度大。发生交通事故后,此类驾驶员一旦逃逸,由于车辆号牌等关键信息不准确,将给案件侦破带来难度,极大地侵犯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投机取巧不可为,聪明反被聪明误,守法安全出行才是最便捷的路。

本报记者 查小高 郭婷婷 朱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