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林某(化名)因公司资金链出现问题向妻子提出假离婚,约定名下1370万的财产1240万均归妻子所有。随后二人以“男方婚内出轨感情破裂”为由办理离婚,后林某追回公司欠款近800万,妻子多次向林某提出复婚被拒绝。

原来林某在婚姻存续期间已经与其他女性育有一子,“假出轨”变成真出轨,妻子悲愤交加将林某告上法庭,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法院:双方离婚时,已经对全部财产以及涉案的800万进行分割,但是结合男方婚内出轨的实情,并已经将大部分财产分给女方,酌情决定再赔偿女方28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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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李肖峰律师,今天咱们聊一聊“假结婚”这个事。在法律上,并不存在“假离婚”的概念。只要夫妻双方自愿并按照法定程序完成了离婚登记,婚姻关系即被解除。这意味着,无论双方最初的意图如何,一旦离婚手续完成,离婚在法律上就是有效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本案中,法院考虑到男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婚内出轨的过错行为,并且大部分财产已经分给了女方,因此酌情决定再赔偿女方280万元。这体现了法律对无过错方的保护,以及对婚姻忠诚的重视。虽然法律判决主要依据的是法律规定,但在某些情况下,道德因素也会成为法院考量的一个方面。本案中,男方的出轨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也违背了社会道德,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院的判决。这个案件不仅是一次法律判决,更是一次对社会道德的警示。它提醒我们,在面对家庭矛盾和经济压力时,应该保持理性和诚信,不能为了个人利益而违背社会公德和法律底线。同时,法律也将对任何违法行为给予应有的制裁和惩罚,以维护社会的公正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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