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罗湖海关查获旅客人体藏匿冰毒17.47克走私进境案。
罗湖海关关员在对进境旅客进行监管时,发现一名旅客进入海关监管区未向海关申报,且神色紧张、举止异常,随即对其进行拦截检查。经检查,在当事人行李内发现可疑气球2个,查验关员怀疑为人体藏匿毒品包装用品,随即对当事人进行人身检查。经紧急送医及核磁共振检查,在当事人直肠内发现用气球包裹的疑似冰毒3包,净重17.47克。经试剂检测,上述物品呈冰毒阳性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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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七条,经过设立海关的地点,以藏匿或者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携带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是走私行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海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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