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12月25日,江苏消防公布《江苏省锂电池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电化学储能单位纳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范围的界定标准(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拟将额定功率为100MW以上的大型电化学储能电站纳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征求意见稿》称,根据锂电池生产过程中高风险工序的实际情况,拟将含化成、老化、静置、定容等任一高风险工序的锂电池生产、加工组装企业纳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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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标准(送审稿)》(GB51048)将电化学储能电站的类型按额定功率划分为:大型储能电站≥100MW,5MW≤中型储能电站<100MW,500kw≤小型储能电站<5MW。拟将额定功率为100MW以上的大型电化学储能电站纳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对建设在单位内部的储能电站,由统一管理单位按照重点部位的要求进行管理。

作者:储观 来源:数字储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