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曾俊豪 近日,广东出台了《关于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就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工作作出新的部署和安排。

昨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若干措施》主要内容、特色亮点。《若干措施》聚焦政策、对象、服务、要素、组织等5个方面进行创新,涵盖6个方面27项内容,提出要通过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

《若干措施》明确低收入人口的范围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支出型困难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以及其他困难人员。全省近490万人纳入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

《若干措施》提出统筹各项低收入人口救助政策,实施分层分类综合救助。如在完善“物质+服务”救助政策方面,针对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及其他困难群众在心理慰藉、生活照料、康复服务等方面需求,按需开展生活类、照护类、支持类等服务救助。

《若干措施》提出,要通过数字赋能强化主动发现能力,优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指标体系,实时监测家庭支出骤增、收入骤减、人口变化等关键性指标,按红、橙、黄、蓝、绿5档划分预警等级,并按规定纳入相应救助范围。在此基础上,升级改造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的“粤众扶”综合救助信息系统,加快形成“一户(人)一条救助链”的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闭环运行机制。

《若干措施》提出,由民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依托“粤众扶”,在省、市、县、镇、村分级建设综合救助服务平台。平台集救助政策宣传展示、救助资源汇聚、社会组织孵化、慈善信息聚集、志愿服务集散等功能为一体,为困难群众提供一站式、可视可感的优质服务。明确要完善并发挥各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联动相关部门、群团组织,提供惠民补贴(服务)。相关单位、社会力量统筹调配救助资源,精准对接救助供需,让困难群众“进一个门、办所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