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更新

“人民法院社会专业机构信息平台”

四类社会专业机构的公告

为加强全市法院社会专业机构的动态管理,更好地满足人民法院诉讼需要,保障人民法院司法委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更新人民法院社会专业机构信息平台四类社会专业机构的通知》,决定对纳入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委托鉴定系统的法医等四类社会专业机构进行更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要求

1.社会专业机构具有山西省司法厅核发的有效资质;

2.社会专业机构注册登记地在吕梁市辖区内,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社会专业机构更新范围为: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类、环境损害类四个门类。

已纳入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委托鉴定系统的社会专业机构无需重新申请,但有鉴定专业项目增减、资质变更及专业人员变更等相关机构信息更新的需提交相关材料。

二、申请报名所需材料:

(一)申请书;(见附件)

(二)社会专业机构规范廉洁执业承诺书;(见附件)

(三)社会专业机构申报表;(见附件)

(四)专业设备列表;(见附件)

(五)司法鉴定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六)社会专业机构目前未受到相关行政处罚证明(原件);

(七)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原件、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八)社会专业机构法人、机构负责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身份证及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缴费证明及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九)应当提交的其它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加盖机构公章,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三份,并将电子版(按照胶装顺序扫描为pdf格式)发送至邮箱llfysfjszx@163.com。报名材料内容应客观真实,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报名资格。

三、审核程序

(一)综合评定。评审采用书面审查、询问、走访等方式对申报机构进行综合审查和评定。

(二)评审阶段:由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入册评审委员会,遵循公开公正原则,确定入册社会专业机构名单;

(三)公示阶段:对评审委员会确定的入围社会专业机构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及“吕梁法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初审公示;

(四)异议审查:公示期满后,对有关异议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将所涉机构从初审名册中删除。

(五)公告阶段。将确定入册的机构名单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并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核备案。

四、申报时间、地点

(一)时间

自2024年12月26日起至2025年1月 3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至下午17时,逾期不再受理,所提交材料亦不退还。

(二)地点

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中心东201(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吕梁新城盛地村新安大道以东纬十九路以北)。

(三)联系方式

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中心

联系人:高旭东 李耀辉 0358-8425157

2024年12月26日

附件:四类社会专业机构申报所需材料

(请扫描文末二维码)

来源:司法技术鉴定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