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更好发挥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现组织开展《石景山区关于促进企业加大科技创新研发投入的若干措施》兑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申报时间

2024年12月27日17点前

02

申报条件

石景山区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高端制造业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企业”)。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支持:

1.申请不符合申报通知规定条件的;

2.超过规定期限的;

3.提交的材料弄虚作假的;

4.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03

支持标准

支持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对上一年度研发费用 500万元 (含) 以内的企业,按照不超过研发费用的 1%予以支持,上一年度研发费用 500 万元-5000 万元(含) 的企业,按照不超过研发费用的3%予以支持;上一年度研发费用 5000 万元-8000万元(含) 的企业,按照不超过研发费用的 5%予以支持,上年度研发费用 8000 万元-1 亿元 (含) 的企业,按照不超过研发费用的 7%予以支持,上一年度研发费用 1-10 亿元(含)的企业按照不超过研发费用的 9%予以支持; 上一年度研发费用 10 亿元以上的企业,按照不超过研发费用的 10%予以支持。存在股权关系(包括控股、参股)的企业,并提供股权证明材料,经共同确认后可捆绑享受该政策,捆绑企业不超过 10家。

04

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信息填写完整且纸质材料每页均须加盖企业公章。

2.如果企业名称变更,须提供由区市场监管局出具的名称变更通知书。

3.经核查如有提供虚假材料、具有欺骗行为的,列入石景山区信用体系建设黑名单,将不再享受区内任何财政资金和项目支持。

4.若企业基本户变更或冻结,在提交材料后应及时与石景山园管委会区科委联系并告知。

5.申报单位将胶装版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于工作日9:00-17:00报送至以下地址。地址:中关村石景山园党群服务中心1层

特此通知。

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管理委员会北京市石景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4年12月25日

附件1.政策内容支持标准.docx

附件2.申报材料清单.xls

附件3.申报材料模板.xls

附件4.石景山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政策兑现操作手册.pdf

附件1

政策内容支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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