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示发布后,如对拟通过人员有异议,请在2025年1月3日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朝阳市教育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信函应署真实姓名,信访有效时间以发信时当地邮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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