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财政部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服务平台审批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规定,南京市浦口区财政局于2024年12月27日作出准予南京鑫义达会计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1MA7L63FEXN)执业许可的决定。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该代理记账机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代理记账机构名称:南京鑫义达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1MA7L63FEXN

三、代理记账证书编号:DLJZ32011120240004

四、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五、业务负责人姓名:周海旺

六、所在地区: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

七、工商注册登记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新浦路120号

八、是否自贸区机构:否

2024年12月27日

南京市浦口区财政局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情报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