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关于房屋销售公摊面积问题,说是权威媒体开始发声了,好像真应了大家的呼声,有趋势真的要取消了公摊面积,取消了公摊面积,我们有没有想好替代方案。
如果取消了公摊面积,比如原来100平方米的房子,因为有20平方米的公摊面积,取消公摊后,只付80平方的钱就行了,如果这样,大家都认为买房子就省钱了,谁会觉得可行?有几个人会认为少付20平方米的钱就能买到100平米的房子?
我觉得,没有几个人会认为取消公摊面积了,买房子就省钱了。但也估计没有几个人,会认为取消公摊面积后会带来更大的不公平。
我们先说公摊面积的来历。在住房商品化之前,没有公摊面积,那时候基本上是按套内面积来讲算房屋面积的,那时候的房子是由单位分配,按级别分配房子,比如科级的住60个平方,处级的住80个平方,那时候能住上90多平方的三室住房的,就需要级别很高了。看看现在买房子的,还有几个买90平方以下的。
因为没有公摊面积,那时候的住房设计是怎么好用就怎么设计,比如阳台很大,还不封闭,这样阳台就不用占面积,有时候住五六十平方的房子,阳台占了一二十平方,有这样的情况。这时候的房子不是买卖的,是单位配发的,前提条件是房子由单位的房管部门来管理,公共面积由单位来管理维修,小区卫生也由单位出钱,甚至取暖费都是单位给缴的,或者单位自己烧锅炉供暖。
上世纪九十年代末,住房开始商品化了,学习国外,主要是学习香港的经验,引进了公摊面积和物业管理。在九十年代的商品化过程中,大家最讲的一个观念就是公平,说的直接一点,公摊面积这个概念的引进,就是为了保证公平,保证钱少的人不被钱多的人占便宜。道理很明显嘛,你买的房子大,公摊面积就更多,但谁也不以限制买小面积房子的人因为买的公摊面积少,就少用整体物业的公共分摊部分。
按照现在的情况,如果公摊面积取消了,大家能想到的后果就是小房子的价格要涨价,或者公摊部分的面积大家要按户数平均摊钱了,买小面积房子的肯定要吃亏。
现在的公摊面积,大家难以理解,还在于为了更公平,把公摊面积计算方法规定的太细了,普通人很难计算出来公摊面积,所以,这个公摊系数是由房管部门严格按照规范来计算的,如果取消公摊面积的计算方法,就会面临着公摊面积可能会由开发商自己算了,各个开发商计算的不一样,大家更没有公平可言。可以想象的是,开发商可能制定价格上更随意。
在九十年代末新世纪初,那时候的房屋公摊面积还很少,后来越建越大,很重要的是公摊部分更大了,配套设施更多了。因为开发商知道建设公共设施会计算到房屋销售面积中去,所以建房子的时候更多考虑房屋的实用性,让住房者更舒服。如果没有公摊面积,开发商会尽量少的建设公共设施,我们的住宅又要回到住房分配那个时代的老户型,公共配套设施建设也将倒退。
最后结论说,现在实行的公摊面积还有严格的规范,所以能保证更公平一点儿,大家不理解,并不是因为学不会计算公摊面积,而更重要的原因是房价太贵。取消了公摊面积后,买房者会遭受更大不确定性的不公平,意见会更大。如果非有人说取消了公摊面积,买房子就能便宜了,能少花钱了,我想不会有人真信。
引进公摊面积的时候是考虑公平,也不是不能取消,如果你想取消,应该想出来一个更公平的替代方案。包括取消物业,你应该先想到一个替代方案,比如大家说的小区时原人轮流站岗值班,你愿意不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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