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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南康区调整货运车辆限时禁行范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

公告

根据我区交通实际情况和路网结构,现拟对部分路段货运车辆限时禁行范围进行调整,故根据相关规定,现对《南康区调整货运车辆限时禁行范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26日。

二、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附件。

三、联系部门及方式:赣州市南康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联系人:王斌,联系电话:0797-6639692

四、公众提交意见、建议的途径:

1.通过信函方式寄至:赣州市南康区东山南路1号,邮政编码:3414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nkjjdd@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

南康区调整货运车辆限时禁行范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优化货运车辆通行管理工作,统筹平衡城市物流与治污、缓堵、安全的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现就调整南康区货运车辆限时禁行范围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每日6:00至24:00限时禁止轻型(含)以上货运车辆、牵引车、专项作业车、轮式自行机械、变型拖拉机等车辆在以下路段合围区域内所有道路行驶:

(一)以机场连接线(不含)、观澜大道(原滨江大道)、赣南大道(不含)形成的合围区域内所有道路(不含陈赞贤大道);

(二)以赣南大道(不含)、旭山北路、泰康西大道、金赣西大道、和谐大道、慈航路、苏访贤大道(不含)、迎宾南大道(不含)、迎宾中大道(不含)、新康东大道、金河路形成的合围区域内所有道路;

二、每日7:00至10:00、16:00至21:00限时禁止中型(含)以上货运车辆、牵引车、专项作业车、轮式自行机械、变型拖拉机等车辆在赣南大道路段〔赣南大道与秀峰大道红绿灯路口(不含)至赣南大道与康唐大道红绿灯路口(不含)〕行驶。

三、每日7:00至9:00、17:00至19:30限时禁止轻型货运车辆;每天7:00至10:00、16:00至21:00限时禁止中型(含)以上货运车辆、牵引车、专项作业车、轮式自行机械、变型拖拉机等车辆在以下区域和道路行驶:

(一)迎宾东大道十字口桥(含)至迎宾南大道与天马山大道平交路口(含)路段;

(二)文峰大道、兴业大道、工业大道、景泰路、星池路、坪塘路、红木路、谭邦路、玉带路、百胜路、巴树下路(原支二路)、工业一路、工业二路、工业三路、工业四路、工业五路、工业六路、金马路(原通用路)等全路段。

四、全天候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G105国道南康段(含迎宾东大道、迎宾中大道、迎宾南大道、G105国道南康区龙回段)行驶。

五、轻型厢式货车、封闭式轻型货车及皮卡车不受限时禁行措施限制,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在我区高架路以外的其他道路参照轻型货车限时禁行措施管理。

六、赣南高架路南康段禁行措施按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于2024年7月15日发布的《关于调整赣州中心城区高架路禁行车辆范围的公告》执行。

七、2018年1月26日发布的《关于扩大货运机动车限时禁行范围的通告》、2019年6月18日发布的《关于延长中型(含)以上货运机动车限时禁行时段的通告》、2021年1月8日发布的《关于扩大货运车辆限时禁行范围的通告》、2021年5月28日发布的《关于调整机场连接线货运车辆限时禁行时段的通告》、2022年7月14日发布的《关于对重型半挂牵引车在赣南大道Ⅳ标南康段采取限时禁行措施的通告》由南康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法同步废止。

八、本通告自2025年X月X日零时起施行。

九、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上述规定;违反规定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

2025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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