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岁末年初
根据《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上海市公安局发布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加强2025年春节期间
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
明确本市外环线以内区域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等。详见↓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加强2025年春节期间
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
临近岁末年初
根据《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上海市公安局发布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加强2025年春节期间
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
明确本市外环线以内区域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等。详见↓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加强2025年春节期间
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
根据《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现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本市外环线以内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止在外环线以外区域的下列场所燃放烟花爆竹:
(一)国家机关驻地;
(二)文物保护单位;
(三)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四)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五)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
(七)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八)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
(九)区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的其他区域、场所。
三、重污染天气期间,本市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四、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五、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鼓励市民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举报热线:110。
特此通告。
上海市公安局
2024年12月23日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烟花爆竹
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坊友们自觉抵制违法燃放行为
通过正规途径购买烟花爆竹
并在规定区域内安全有序燃放
近日
上海警方就结合“砺剑2024”专项行动
重拳打击非法运输、销售、
存储烟花爆竹等突出违法犯罪行为
截至目前,共查处涉烟花爆竹
违法犯罪案件70余起
抓获涉案人员90余人
大车存放,小车运输
今年12月中旬,犯罪嫌疑人宋某从外省产地订购了一集卡车烟花爆竹,运至崇明一无人出入的废弃水泥厂作为存放点。
为售卖发送方便,宋某还将集卡上的部分烟花匀至三辆箱式货车上,在使用网络聊天工具找到买家后,便用箱式货车送货上门。
12月25日,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将送货途中的宋某抓获,当场查获烟花爆竹52箱,并根据其交代,在一露天工厂查实藏匿的烟花爆竹759箱。
目前,犯罪嫌疑人宋某已被崇明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预定烟花,配送服务
犯罪嫌疑人孙某联系了外省某生产烟花爆竹的厂家订购了大量烟花,伙同夏某帮忙寻找售货渠道和客人,并安排司机雷某驱车近1000公里将烟花送至浦东的一处废弃仓库进行临时堆放,方便后续售卖。
目前,犯罪嫌疑人孙某等3人已被宝山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网络平台兜售,现场取货
今年10月前,孙某在未具备相应资质的情况下,伙同林某往外省市购买了5万余元烟花爆竹回沪进行非法售卖。
2人先后通过各类网络平台发布售卖信息,并由孙某租赁本市奉贤一处农房用于存放非法烟花爆竹。经查实,该2人共非法获利人民币8000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孙某、林某已被金山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新闻坊综合警民直通车、上海市公安局
编辑:许露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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