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贾汪区网络文化协会会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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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大华潘安湖首府二期的多位业主

致电汉风号反映,

他们每天都会收到催缴物业费的短信

短信内容的用词令人感到不适。

具体情况

和汉风号记者一起去看看吧!

据了解,大华潘安湖首府二期于去年4月交付使用,小区物业公司为大华物业。在上房时,业主们缴纳了一年的物业费和公共能耗费。从上个月开始,业主们陆续收到了催缴物业费的短信。部分短信的言辞带有威胁和恐吓的意味。例如,有的短信称,业主已被暂定为第一批诉讼代表户,如未在指定时间内缴纳物业费,将提交律师处申请法律文书,并邮寄到业主的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还有短信表示,如果业主仍执意拒缴物业费,将被列为重点诉讼代表户,并在小区内公示法院判决结果。

业主们认为,这些短信的用词不当,带有威胁和恐吓的意味,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应该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通知业主,而不是发送威胁短信。

针对此事,记者联系了大华潘安湖首府物业的负责人任经理。任经理表示,按照法律规定,缴纳物业费是业主的义务。如果业主对催缴短信感到困扰,或对物业管理有意见,都可以与物业管家沟通,当面商谈物业费的缴纳和催缴方式。

江苏帝伊律师事务所的张玉龙律师对此表示,业主拖欠物业费,物业公司可以通过非诉讼或诉讼手段进行催要。但这些手段都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能侵犯业主的名誉权。

醉美贾汪法律顾问:

江苏红杉树律师事务所

刘建业律师 17712010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