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佛山市医保局发布佛医保罚处字〔2024〕1号文件,显示佛山市一所医院于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存在违法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被处以267.615851(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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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佛山市医保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等,责令该院退回医保基金267.615851(万元),并处以相同数额罚款。

据本报此前报道,出现此类现象,除有意为之外,还可能是相关医院对项目内涵理解不到位、把握不明确等原因所致,暴露出医院或可能存在合规风险。

近年来,随着医保基金监管办法的不断完善以及监管力度不断加强,医保基金使用逐步规范,但仍存提升空间。2024年4月,《2024年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提到“跑冒滴漏仍然存在,违反规定收费、串换项目收费、过度诊疗、套餐式打包多收费等情况仍多发频发,规范治理任重道远。”同年6月,广东省医保基金综合监管部门间联席会议召开,明确“我省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仍处在‘去存量、控增量’的攻坚阶段,定点医药机构快速增加,违法违规手段更隐蔽、方式更复杂,医保基金监管总体形势依然严峻”。

公开资料显示,该医院是佛山12家三甲医院之一。2022年部门决算表显示,该院当年度年收入合计264144.52万元,年支出合计279877.67万元。

采写:南都见习记者 唐宇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