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锡明已任浦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浦城县人民政府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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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7日晚,浦城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四次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浦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草案)。会议还审议了有关人事事项。
会议表决通过,决定:
接受李江平辞去浦城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任命陈锡明为浦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代理浦城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
接受张军辞去浦城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任命邓琪辉为浦城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代理浦城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任命邱梦颖、何雅婷、陈佳欢、谢炳辉为浦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补选谢琦、陈锡明等两位同志,为南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并报南平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确认。
来源 | 浦城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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