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推动重大项目审批监管提质增效
——清廉大理建设“阳光行动”2024年工作综述
重大项目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压舱石”。大理州纵深推进清廉大理建设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持续前移工作阵地、不断探索新思路,把服务保障重点项目建设作为清廉建设的有力抓手,为重点项目建设清除障碍、提质增效、保驾护航。
精心谋划 细化措施
共筑“阳光行动”底座基石
清廉建设,是民心所向,政之所往。
为确保“阳光行动”顺利推进,作为牵头部门的州发展改革委认真集众智、绘蓝图,坚持总体思路不变,在措施上细化、在标准上深化、在制度上强化,根据《纵深推进清廉大理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印发《大理州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2024年工作方案》,明确规范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加强用地审批全流程监管、严格使用林地审批管理等5大方面,细化11项工作要点和31条具体落实举措,进一步扎紧了项目审批权力的制度笼子。
同时,召开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暨清廉大理建设“暖心行动”和“阳光行动”工作推进会议,将年度工作任务细化至13家具体部门、单位,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定期召开专班工作推进会,落实工作进展月报机制,统筹推进专项行动各项工作。
健全机制 强化推进
共抓“阳光行动”落地生根
“项目推进情况如何,是否开工,目前还存在什么问题?”由相关部门组建的督导组,聚焦增发国债项目审批监管、要素保障、项目推进等要素逐项跟踪督导,建立州级增发国债项目实施工作机制、“每周一调度、半月一分析、一月一通报”的常态化调度机制,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强化协调促开工、全力以赴督进度。目前,大理州增发国债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
祥云县纪委监委深化“室组”联动协作机制,聚焦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审批、招投标、资金使用管理等环节开展监督检查,保障工程项目高效廉洁推进。(杨发丽/摄)
大理市成立项目工作委员会、组建项目服务中心,对国家最近出台政策进行实时研究分析,开展项目审批流程调度及项目推进情况通报,统筹协调、集中审议、解决问题、指导服务、信息共享和督促督办的职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项目工作的统筹推进与管理能力进一步加强,推动投资项目审批跑出“加速度”。
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对区内企业专窗开设咨询解答、流程指导、材料整理、系统申报、表格填写、打字文印、协调对接等“一对一”“保姆式”“陪伴式”延伸服务,打通了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
在清廉大理建设“阳光行动”中,大理州落实投资项目“先评估、后决策”要求,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相关规定,强化新建政府投资清单管理,从项目审批源头上有效防止拍脑决策、贪大求洋、盲目上马。通过完善制度保障、强化审核把关、抓实监督问效、提升审批效率等措施,有效提升项目决策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横向联动 形成合力
共促“阳光行动”良好格局
各专班成员单位紧密配合,着眼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需求,强化项目审批专班服务,全面梳理项目建设工作的各个重点环节,通过“个性+精准+全程”的服务,引导关键要素、优势资源、优质服务向项目聚集,确保第一时间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类问题,织牢重大项目审批监管“保障网”。
云龙县纪委监委紧盯乡村振兴重点项目,聚焦前期筹划、建设进度、资金使用、项目验收等情况扎实开展清单式、嵌入式、下沉式监督,助力解决难点堵点问题,护航项目廉洁高效推进。(杨银湘/摄)
持续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目前州、县(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全部获批,全州底线约束、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基本构建。全州2024年度用地报件获自然资源部批复1个项目、省人民政府批复31个批次、州级审批农转用批次12个、县级审批农村宅基地11个批次,批复面积3100余亩。全州共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61份,用地规模约102.87万平方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52份,批准总建筑面积162.63万平方米。
大理州还把重大项目审批监管作为监督执纪执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深入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助力高质量发展。整合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和主管部门监管的监督合力,综合运用开展座谈、现场走访、梳理制度、查阅票据、检查手续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单位优化制度建设,坚持把监督嵌入服务中,让监督跟着项目走,以强监督促强监管。形成发现问题、防范风险、排除隐患的有效机制,不断清除重大项目建设中的“拦路虎”“绊脚石”。
成效显著 亮点纷呈
共建“阳光行动”长效机制
大理至攀枝花铁路引入大理枢纽工程夯基垒台、建设正酣;大理机场三期改扩建项目立梁架柱、如火如荼;大理州人民医院医疗核心区建设项目拔地而起、雏形初现……
“我们坚持把身子沉下去,把问题带上来,把作风搞上去,持续加强对产业园区、投资审批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审批监督管理,为持续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不断助力重点项目在‘阳光’下推进。”州发展改革委负责人表示。
剑川县纪委监委紧盯项目质效,实地查看项目进展情况,听取项目推进情况汇报,现场交办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困难问题。(姜雪萍/摄)
制定出台《大理州关于高质量做好项目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高质量做好项目工作负面清单二十三条”,强化项目工作常态化全周期管理水平,进一步严格职责权限,规范工作程序,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推动投资项目工作的提质提速,全州上下牢固树立“大抓项目、大抓产业、大抓招商、大抓服务”的鲜明导向和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前三季度全州产业投资占比稳定在50.1%,成为支撑全州投资的“第一主力军”,列入省级重大产业项目136个,开工率95.6%,入库率84.6%,开工、入库率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2024年累计获得上级资金支持项目总数达229个,争取资金总量达130.11亿元,提前完成年度“百亿元”预期目标,项目资金争取总量位列全省前列。
下一步,大理州将持续结合省、州“阳光行动”重点任务措施,进一步压实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各县(市)属地主体责任和各监管单位的监管责任,进一步聚焦重点任务、典型案例、问题整改,持续规范项目审批行为,强化用地、林地、环评审批等方面的统筹监管,努力形成工作长效机制,合力将重大项目建成民心工程、优质工程和廉洁工程。(秦岭淞)
来源:大理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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