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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7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在昆明组织召开“云南省第五次生态状况变化(2020—2025年)调查与评估启动暨培训会”,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子杰主持会议,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相关负责同志对第五次生态状况变化(2020—2025年)调查与评估实施方案和技术路线进行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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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战略位置。总书记多次强调“把建设美丽中国摆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突出位置”。定期开展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是聚焦美丽中国建设,把脉生态状况,科学、准确、客观地研判生态状况变化情况,维护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实现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同时,开展生态状况调查评估也是生态环境部门履行生态保护修复统一监管职责的核心手段和重要抓手。

会议指出

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是一项基础性调查,是一项生态国情调查。做好生态状况调查评估工作,事关国家及我省生态安全,事关我省高质量发展。云南通过持续的调查评估,基本摸清了我省生态状况总体变化情况,调查评估的数据和成果为省级部门研究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制定生态保护与修复政策等提供了科学依据,为州(市)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等提供了基础数据。

会议强调

第五次生态状况变化(2020—2025年)调查与评估是承上启下的一次重要评估。不仅要评估2020年—2025年全省和典型区域的生态状况变化,还要集成分析历次调查评估成果,综合研判2000年—2025年全省生态状况总体变化情况。评估成果是反映各级、各部门生态保护成效的重要窗口,也是反映生态问题和困难的路径。要按照“看变化、找问题、查原因、提对策”的思路,把握定位和突出重点,注重产出和成果应用,保质保量完成好这项重要任务。此次调查评估设置了全省范围的综合评估和滇池流域、赤水河流域以及高黎贡山3个典型区域的专题评估,要做到“边实施、边产出、边应用”,及时凝练阶段性、专题性成果,形成专题报告、专报信息等上报省委、省政府,支撑省委、省政府及地方党委政府管理和综合决策。

会议对第五次生态状况变化(2020—2025年)调查与评估的对象范围、工作任务、预期成果产出及工作进度安排进行了一一解读,特别是对典型区域涉及的5个州(市)、16个县(市、区)需要配合的工作内容进行了重点培训。会议要求,全省生态环境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部署上来,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形成全面协同的工作合力,高标准、高效率完成第五次生态状况调查评估工作,实事求是反映我省生态特色,把“生态省情”调查清楚、评估明白。

来源 |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