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吉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持续开展三四轮载客低速电动车专项治理行动,切实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有效防范三四轮载客低速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截至目前,交警大队共走访1965户三四轮载客低速电动车主,签订承诺书1454份,回收三四轮载客低速电动车12辆。
12月25日下午,通过整治专班与外地回收企业的协调沟通,吉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文峰中队顺利将一辆行驶路程为5万公里的2021年非标四轮载客低速电动车以5500元的金额进行淘汰处置,打响了外地企业回收我县三四轮载客低速电动车的“第一枪”。
目前,整治行动逐渐由“宣传”阶段步入“回收”阶段,大队全体民辅警深入辖区各行政村进行走访,逐家逐户对三四轮载客低速电动车进行排查、登记,耐心为群众讲解三四轮载客低速电动车带来的危害性,对群众提出的关于低速电动车回收的疑问进行细致地解答,确保群众没有后顾之忧。民辅警将安全的触手延伸到每家每户,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同时与群众签订“承诺书”,承诺不再驾驶并主动处置在用的非标三四轮载客低速电动车,选择合法的交通工具出行。为了最大程度保障群众利益,同时确保回收工作顺利进行,大队提前对各载客低速电动车回收商家进行了考察,将各商家进行细分并制作卡片,清晰地列出商家的回收项目、商家名称、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注明哪些可整车回收,哪些仅回收电池,大大提升群众与商家对接的效率。
下一步,吉水交警将多措并举持续对三四轮载客低速电动车进行回收整治,并通过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及文明出行意识,推动三四轮载客低速电动车车主积极配合交警部门,主动淘汰非标、非国家认证的三四轮载客低速电动车。
文明交通,你我同行!
来源:吉水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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