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不知道这年头还有什么是真的呢,不知道大家还记不记得之前轰动一时的“石家庄民宿酒店摄像头偷拍遭到围堵”以及“妇幼保健院有偷拍摄像头”事件,这些竟然都是网红团队的自导自演,完全就是贼喊捉贼,
近日,河北、四川、内蒙古、河南等多地公安机关成功打掉一个通过非法安装“偷拍摄像头”、自导自演炒作偷拍现象、销售伪劣“防偷拍检测仪器”非法牟利目的的违法犯罪团伙,据央视新闻的报道,博主“影子不会说谎”等人,自己安装偷拍摄像头,为的就是炒作流量吸引眼球,制造恐慌的情绪,以此来推销他们的“防偷拍检测仪器”。
但是,没想到就连他们推荐的仪器都是假的。经工信部电子第一研究所、公安部第一研究所检测,这个团伙生产的“防偷拍检测仪器”技术性能低劣,仅有2MB存储容量,缺乏自主分析、定位等核心功能,与宣传中夸大的检测能力严重不符,完全不能有效发现偷拍设备。
目前,吕某、李某行、张某等35人因涉嫌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虚假广告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等,已经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那么这些人将会面临什么样的下场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吕某等人在宾馆、酒店房间非法安装“偷拍摄像头”,这严重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安全,因为这些偷拍设备可能被用于非法获取他人的敏感信息,如商业机密、个人隐私生活细节等,进而引发一系列的次生犯罪行为,如敲诈勒索、非法传播淫秽物品等。
不仅如此,这些人通过提前录入偷拍摄像头信息,再进行摆拍虚假的“检测发现偷拍摄像头”视频并在网上宣传,来达到推销产品获利的目的,这一行为符合虚假广告罪的构成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本以为是检测偷拍的“正义使者”,结果却是自导自演的骗局。打着“防偷拍”的正义幌子,干着违法犯罪的龌龊勾当,如今案件的侦破,揭开了黑灰产业链的真面目,也彰显了公安机关“露头就打”的决心。这就叫,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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