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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7日,“2年被家暴16次”当事人小谢得到最让她失望的结果,家暴至身体伤残的前夫贺某阳,没有判死刑,而是11年刑期,外加37万赔偿。
就法理上说,11年算是家暴案中判得比较重的。但是从受到的伤害看,又太轻了。
小谢的遭遇,让她的律师马长均都十分同情,很想帮她达成所愿,奈何情感代替不了法律。12月28日,马律师发文说“安抚完小谢,自己却躲在车库里哭。对不起,我输了。”
这个律师有担当,敢承认自己没达成当事人的委托。不像我们以前见识到的那位说自己赢了80%还大吹特吹的所谓国际律。
他表示小谢将提出抗诉。
我们也支持她抗诉,也可以把贺某阳律师在法庭上故意不说普通话、带手机等行为一并申诉。
小谢身上的伤,以前看过,这里就不转发了。她只是还活着而已,没有了一点生活质量。而贺某阳,10年后或者更早就出来了,能吃能喝还能打,那时候身体更差的小谢,该怎么办?
从判决里的描述,说因为贺某阳在民警要求下打了120,判断他并不是想要小谢的命。个人真的很不认同这个判断。
如果不是想要她的命,又何必往死里打?那已经不是人,是魔 鬼。
如果别人也效仿贺某阳,先打个痛快,然后叫120,这算不打算要人家的命?这简直是把人打不死都要气死。
如果刑期到不了死刑,至少也要判贺某阳承担小谢全部医疗费和能工作前的全部生活费。37万,够干什么?
不然这让人感觉,被打好像就打了,伤着痛不欲生,施暴者没有付出多少代价,多少年后又是一条好 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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