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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放

权利人豪迈电力公司系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拥有自主核心技术6项,各项专利119项。该公司与技术人员均约定保密义务。李某华任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20余年,豆某平任该公司销售和技术服务人员10余年。后豆某平、李某华离职并成立瑞力特电气公司。2012年2月至2021年5月,豆某平与李某华共同使用李某华掌握的豪迈电力公司的商业秘密,用于生产与权利人继电保护测试仪功能相同的商品3031台,不含税销售金额3900余万元,毛利润共计2557余万元,造成权利人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2022年2月,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检察院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对豆某平、李某华提起公诉,申请技术调查官参与庭审,围绕被告人提出的反向工程辩解发表专家意见。经一审、二审,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指控意见和量刑建议,分别判处豆某平、李某华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百万元。2023年,检察机关不定期走访豪迈电力公司,并与武汉市工商联共同组织高新技术企业召开商业秘密保护专题座谈会,提供专业检察服务。该案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服务企业科技创新发展,推动行业治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完善市场信息披露制度,构建商业秘密保护制度”。

7月28日,在位于光谷的豪迈电力公司,多台继电保护测试仪产品正待发货。这款曾遭受商业秘密侵害的产品,在维权成功后,今年的订单显示,销量至少增加了三成。

“《决定》中关于构建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的要求,说到了我们科技型中小企业心坎上,企业创新更有底气、更放心了。”该公司知识产权负责人杨桂敏告诉记者,作为蒙受过商业秘密损失的企业,他们公司深刻感受到国家日益强化对包括商业秘密在内的知识产权保护。

据湖北省知识产权局网站发布的信息,2012年2月至2021年5月,豪迈电力公司前员工豆某平与李某华非法使用豪迈电力公司的商业秘密。两人离职后成立瑞力特电气公司,通过掌握的商业秘密,生产与豪迈电力公司继电保护测试仪功能相同的商品3000余台,获取毛利润2500余万元,造成豪迈电力公司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

2022年2月,江岸区人民检察院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对豆某平、李某华提起公诉。最终,豆某平、李某华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

该案入选了近期公布的《2023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湖北省最近公布2023年全省知识产权十大案例,该案也入选其中。

杨桂敏认为,企业只有靠自主创新才能赢得市场、获得发展,而不是靠窃取他人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成果来发展。只有这样,全社会才能真正形成创新创造的浓厚氛围。

豪迈电力公司成立于1999年,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其继电保护测试仪是在电力设备中广泛使用的专用测试产品。

最初几年,豪迈电力公司发现市面上有类似的产品,以为是假冒伪劣产品,当成“打假”处理。直到客户送损坏的“假冒”产品来维修,技术人员打开设备才发现,“不是假冒,是抄袭核心技术”。

被侵权3年后,2015年,豪迈电力公司才意识到要以侵犯商业秘密为由报案。“10年前,我们甚至不知道商业秘密这个词。”杨桂敏说,商业秘密的鉴定是个难题,在行政、司法等多部门帮助下,该公司完善证据链条,最终维护了自身商业秘密。

“这对企业是教训,也是成长的过程。我们感受到武汉对商业秘密协同保护的网络日渐健全完善。”杨桂敏说。

商业秘密案件审理的最大难题在于技术事实的审理。该案在全省首次引入技术调查官制度。

江岸区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部检察官姚怡介绍,这起侵犯商业秘密案涉及电气电力、计算机软件等多领域的前沿技术,聘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湖北中心的两名技术调查官,为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提供了专业支持。

目前,在东湖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帮助下,豪迈电力公司成为武汉商业秘密保护市级示范点。“我们和多家科技型企业交流,大家的共识是保护商业秘密一定要做在前面,预防为先。”

2022年,武汉获批成为首批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地区。武汉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武汉市商业秘密保护办法》正在制定中,全市将持续推进商业秘密保护市级示范企业(站点)创建,加快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推进武汉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记者刘睿彻 通讯员韩志慧 吴佩)

来源:中国工商出版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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