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通知
朔州市人民政府
·山西省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朔政办函〔2024〕8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朔州市交通运输局、朔州工务段、国能新朔准池铁路(山西)有限责任公司:为加强对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现根据《山西省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建立铁路沿线“双段长”制办公室的通知》(晋铁联办发〔2024〕3号)和实际工作需要,决定调整朔州市铁路沿线“双段长”制办公室组成人员,在分管副市长领导下开展工作。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如下:张喜军 国能新朔准池铁路(山西)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1.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内“双段长”各项工作,制定细化工作会议制度、定期巡查制度、信息报送制度、隐患处置制度、培训管理制度、考核激励制度。2.组织“双段长”业务培训,学习铁路安全环境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铁路基本知识、劳动安全知识、隐患排查整治基本规定和程序、铁路交通事故案例,以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要求等,原则上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培训。3.督促各级“双段长”落实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整治工作职责,开展经常性隐患排查,每半年开展一次“双段长”履职检查,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会议。4.加强资源共享,实现路地联动、上下联动,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内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重难点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5.加强日常考核,定期通报典型问题,对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提出考核建议,纳入地方人民政府平安建设、安全生产考核和铁路基层站段安全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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