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9日,宁化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胜利闭幕,《宁化县检察院工作报告》获一致通过,宁化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王秀春同志全票当选宁化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按照法律规定,须报经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2025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宁化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更加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坚持实事求是、遵循司法规律,坚持系统观念、系统思维,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准确把握“三个善于”,一体抓好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为建设三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先行区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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