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自宽永年间(1624~1643年)颁布严厉的锁国令后,中日之间几乎没有政府层面的官方往来。
1853年(清咸丰三年、日本嘉永六年),日本在美国炮舰的威逼下,被迫打开国门,日本结束锁国时代,也开始与中国接触。
黑船事件
1862年(清同治元年、日本文久二年)6~8月,日本德川幕府组织由官员、翻译、藩士、商人和学者组成的51人使团到中国上海开展为期两个月的考察。
通过在上海闲逛、购物,接触各个阶层的中国人,深入了解中国社会的情况,既看到上海港的繁华,也看到大清国的乱象,见识了洋人在中国的霸道,认为“泱泱华夏已经病入膏肓”。
千岁丸来华
日本考察团在沪期间,通过荷兰展开贸易,并请求清朝政府按无约通商国处理中日关系,这成为幕末日本政府首次来华叩关。
1864年(清同治三年、日本元治元年)3~5月,日本“健顺丸”抵达上海,但未登陆,通过上海日本商人展开贸易,要求报关纳税。上海道台应宝时主张同意日本入口贸易,并得到五口通商大臣李鸿章的首肯。
李鸿章
1868年(清同治七年、日本明治元年)3月,长崎奉行河津祐邦委托英国驻沪领事温思达,致书清政府江海关道应宝时,转达通商、侨居之意。清政府总理衙门允许日本在上海贸易,但反对日本人留居。
1871年(清同治十年、日本明治四年)9月13日,中国清政府与日本明治政府在天津签订《中日修好条规》(日本称《日清修好条规》),同时附有《中日通商章程》。
《中日修好条规》
中方代表为李鸿章,日方代表为伊达宗城。
日本明治维新后,谋求对华建交,对于刚建立不久的明治政府来说,中国并未完全丧失加以拉拢、共同对抗西方列强的资格,以外务省外务大臣胜海舟等人倡导“向亚洲各国君主游说合纵连横,共同壮大海军,互通有无,研究学术,免受西洋之蹂躏,应首先说服朝鲜,其次是清国。”该理念后来也成为“大东亚共荣圈”思想的源头之一。
日本明治政府派遣全权代表伊达宗诚到天津与李鸿章,并得到李鸿章的呼应。
中日两国在谈判之际,日本企图在中国攫取西方列强所有的特权,但谈判的主动权一直掌握在中方手中,李鸿章等为了将对日关系和对西方关系区别开来,故意将“条约”之名改成“条规”,并反对将日本“天皇”称号写进文本中、拒绝日本提出的“一体均沾”的最惠国待遇条款和内地通商权,最终迫使日方屈服,贯彻中方的主张。
《中日修好条规》还规定中日两国互不侵犯,共同享有领事裁判权、协定关税权,该条规是在基本平等立场上签订的外交条规,因此一般认为是一个相对平等的条约,但是其背后却有着日本人险恶的阴谋。
参考书目:《日本军鉴 · 萨长政权》,指文军鉴工作室著,台海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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