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2月30日讯特种设备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强化警示教育作用,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公布一批特种设备违法典型案例,希望全市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以案为鉴,汲取教训,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主动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案例1:邹城市某液化气站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检查、记录案
2024年6月25日,邹城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邹城市某液化气站作出罚款80000元的行政处罚。
经查证,邹城市某液化气站未按照法律规定对充装的气瓶进行充装前后检查、记录。邹城市某液化气站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检查、记录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2:山东某建设公司违规使用未经检验叉车案
2024年5月29日,汶上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山东某建设公司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经查证,山东某建设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叉车。山东某建设公司使用未经检验叉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汶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3:任城区某电梯维保单位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维保电梯案
2024年9月12日,任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任城区某电梯维保单位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经查证,任城区某电梯维保单位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保。任城区某电梯维保单位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维保电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任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4:曲阜市某液化气站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案
2024年10月11日,曲阜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曲阜市某液化气站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经查证,曲阜市某液化气站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曲阜市某液化气站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气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曲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闪电新闻记者 贾鑫 报道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