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宣布将推行带薪护理假,非独生子女也可以享受,其亮点,就是对非独生子女带薪护理时间做出了规定。除了西安以外,还有不少地方积极推行带薪护理假

陕西西安:护理假最长20天

执行日期:2024年12月2日

根据《西安市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子女享受带薪护理时间实施办法(试行)》。所有西安职工需要陪护患病住院父母时(要求父母年龄60周岁以上),均可以申请带薪护理假。

其中,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20天,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10天。

广东:护理假最长15天

执行日期:2023年1月11日

2023年,广东为落实《计生条例》有关假期的规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假期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推动育儿假、护理假等相关假期落实落地,明确奖励假和陪产假工资以及福利待遇问题。

  • 哪些人可以享受假期?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本省户籍夫妻或一方为本省户籍的夫妻,一方年满60周岁的,其子女可享受每年5日的护理假;

患病住院治疗的,其子女每年可享受累计不超过15日的护理假。

  • 护理假可以叠加或分开请休吗?

护理假不可叠加,父母双方均满六十周岁,子女每年也只可享受五日的护理假;患病住院治疗的,每年累计也不超过十五日。

护理假的请休按自然年计算,在同一计算年度内可以拆分请休,原则上不超过2次。

  • 父母为外省户籍的职工享受假期吗?

独生子女父母双方为外省户籍,其子女在广东工作的,鼓励用人单位参照《计生条例》三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安排其子女休护理假。

(注:对应条例规定为“年满六十周岁,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其子女每年五日的护理假;患病住院治疗的,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十五日的护理假。”)

  • 休假期间,工资待遇如何计算?

用人单位要完善用工管理规章制度,明确护理假等假期期间的工资待遇。用人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工资集体协商,与职工协商一致明确护理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签订集体合同。

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按照奖励假、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标准支付护理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充分体现用人单位的社会责任和人文关怀。护理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不得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 护理假能不能补休?

用人单位应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合理安排职工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需跨1个计算年度安排职工休假的,应与职工协商一致安排。

  • 休了护理假,还能享受带薪年假吗?

职工按照《计生条例》有关规定享受的护理假不计入职工带薪年休假假期。

江西南通:明确带薪护理假

执行日期:2025年3月1日起

12月10日,南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南通市养老服务条例》,明确子女每年享受累计不少于五天的带薪护理假。该条例将于明年3月1日起施行。

此次南通市在现有政策基础上,取消了“独生子女”等限制条件。

江苏扬州:老人住院子女享不少于5天护理假

执行日期:2025年1月1日起

扬州发布了《扬州市老年人优待条例》,这是全国首部以优待老年人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该条例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中规定了多项老年人优待措施,其中包括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鼓励用人单位为老年人的子女或其他负有赡养、扶养义务的人员提供时间、工作安排等方面的便利和支持。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其子女每年可以享受累计不少于五天的护理假,且在护理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晋升或晋级。

媒体:要让劳动者“敢休能休”

工人日报认为,自“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落地以来,不少劳动者面临“不敢休不能休”的问题,而假期扩容意味着企业用工成本的增加,很多人为之叫好的同时,也担心政策“落地难”。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王天玉认为,若要保障“父母护理假”有效落地,便不能让企业独立承担公共假期的成本,而是要把劳动关系内部的张力,做一个社会化分担。“例如:

  • 将假期落实程度与企业税收减免、荣誉评定挂钩;

  • 帮助企业对接劳务派遣机构,及时补足员工休假导致的岗位空缺等”。

华东政法大学社会法研究所所长李凌云还提到,目前涉及护理假的相关法规对“不给假”的惩处力度还不够,这给劳动者维权带来很大不便,也让用人单位有空子可钻。

李凌云建议,不让护理假成为“纸面福利”需进一步明确法律责任和执行机制,设立清晰、严格的罚则,且确保可操作性。

来源:本文由善世集团综合各地官网文件、广州市劳动保障学会、工人日报编写,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不代表本平台观点,仅作分享用途。如需转载,请联系原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