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12月30日电,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涉外检察工作的意见》,对今后一个时期涉外检察工作进行部署。意见提出,要健全完善反制裁、反干涉、反“长臂管辖”检察工作机制。要依法严惩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要依法惩治外国人侵害我国国家利益和我国公民、企业等主体合法权益的犯罪,以及我国公民在境外犯罪、我国承担国际条约义务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犯罪等;在依法打击跨境犯罪的同时,引导深挖彻查上下游犯罪,斩断黑灰产业链;积极参与跨境金融治理。要协同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执法司法部门开展反腐败国际执法司法合作。意见强调,检察机关要积极参与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中外经营主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国内规则与国际规则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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