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称,《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业经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自今年12月30日起施行。当天下午,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的新闻通气会对新规内容进行介绍。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该《规定》立足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管理,聚焦解决非法改装、擅闯红灯、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为电动自行车管理提供法治保障。
全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数量逾500万辆
群众反映问题集中三方面
2021年11月,广州实行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呈井喷式增长。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9月,广州全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数量为540万辆,比去年同期增长140万辆,增幅35%,目前仍以每天上牌约4000辆、每月上牌约10万辆的速度增长。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保有量的激增,电动自行车违法乱象日益凸显,主要存在三方面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
一是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导致的超速现象十分普遍,事故频发,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经过改装、解除限速的电动自行车,时速可以达到40公里以上,有的甚至超过80公里。相关数据显示,2023年以来,因电动自行车超速造成的交通事故高达1500多起,导致数百人受伤、数十人死亡。各大医院创伤骨科患者中的60%至80%,都是因电动自行车超速等交通意外造成的。
二是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不按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居高不下,严重影响交通秩序。2022年以来,市公安交警部门每年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都超过100万宗。
三是违规停放充电仍然存在,火灾事故时有发生。一些车主将电动自行车蓄电池拿入电梯、在家中充电,或在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带来极大消防安全隐患。2024年6月至8月,两个月间广州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265起。
《新规》聚焦社会关切:
禁止实施提升最高设计车速;
三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且拒不接受处理的,公安交警部门可以扣留车辆;
一个星期内三次以上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骑手,企业要实行派单管控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介绍,新《规定》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登记、通行、停放、充电等管理作了全面规定。
针对改装行为,《规定》提出,规定生产、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软硬件须具有防篡改设计,不得为提升最高设计车速预留空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破解防篡改设计、拆改限速器、更换大功率电动机等非法改装、提升最高设计车速的行为。为了打击生产、销售留有非法改装提速余地的电动自行车,及非法改装提速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常态化对电动自行车防篡改设计及最高设计车速进行检验,检验结论不合格的,立即停产、停售,属于缺陷产品的要召回;同时建立责任倒查机制,交警部门严查上路行驶的非法改装超速电动自行车,并将相关信息线索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实行责任倒查。
此外,《规定》聚焦整治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超速、逆行、未悬挂号牌或者故意遮挡号牌等突出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包括: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年满十六周岁,须按照道路交通信号通行、在非机动车道内最高行驶时速不超过十五公里、不得逆向行驶;驾驶未悬挂本市登记有效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或者电动自行车有三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且拒不接受处理的,公安交警部门可以扣留车辆。
为减少即时配送引发的交通乱象,该部法规还专门设置了专用号牌车辆管理专章,明确规定外卖即时配送企业的交通安全管理义务及对骑手的管理责任,例如,对一个星期内有闯红灯、超速行驶、逆向行驶等三次以上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骑手,企业要实行派单管控。在对外卖即时配送企业的义务、责任作出规范的同时,法规也充分吸纳了外卖即时配送平台企业的意见,为企业合法开展经营活动提供了服务保障,如:明确政府在规定电动自行车限行路段时要考虑外卖等民生服务行业电动自行车的通行需求,公安交警部门要优化专用号牌电动自行车登记的业务办理流程等。
与此同时,为保障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规定》指出,既有道路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设置非机动车道,新建、扩建道路按照相关规范设置非机动车道;要求政府部门完善非机动车信号灯、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规定》还明确电动自行车停放设施要纳入新建居住项目配套,对既有居民住宅小区设置停放场所和规范停放作出指引,规定政府相关部门在道路两侧科学划设电动自行车临时停放区。引入社会力量,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建设符合规划和安全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停车场,为公众提供电动自行车有偿停放服务;此外,要求区政府评估本辖区电动自行车充电需求,结合实际制定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布点计划。
来源:花城F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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