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骑行者的最后一道防线
头盔能在最危险的时刻救人一命
但是!但是!但是
居然还有人不听劝!
“光着脑袋”上路行驶
今天曝光
一批不戴头盔的“骑士”
请大家引以为戒
案例一
车牌:桂RJ088K
车辆类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违法时间:2024年12月17日
违法地点:G241线3189公里500米
违法内容:实施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罚款50元,驾驶证记1分。
案例二
车牌:桂RA218M
车辆类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违法时间:2024年12月17日
违法地点:G241线3189公里500米
违法内容:实施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罚款50元,驾驶证记1分。
案例三
车牌:桂RM032Z
车辆类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违法时间:2024年12月17日13时
违法地点:G241线3189公里500米
违法内容:实施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罚款50元,驾驶证记1分。
案例四
车牌:桂R477V5
车辆类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违法时间:2024年12月17日
违法地点:G241线3189公里500米
违法内容:实施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罚款50元,驾驶证记1分。
案例五
车牌:桂RB712M
车辆类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违法时间:2024年12月17日
违法地点:G241线3189公里500米
违法内容:实施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罚款50元,驾驶证记1分。
案例六
车牌:桂R1215C
车辆类型:普通摩托车
违法时间:2024年12月19日
违法地点:平南县迎宾大道一桥桥南
违法内容:实施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罚款50元,驾驶证记1分。
图文:平南大队
采编:甘 霖
责编:莫清清
审核:刘世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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