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虎讯 12月30日消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荆州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处罚信息显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因开展信用卡业务严重不审慎;浮利分费,被罚款75万元。
同时,孙红峰(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信用卡业务部客户经理),因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开展信用卡业务严重不审慎事项负有责任,受到警告。
张乐(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首支行副行长),因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首支行浮利分费事项负有责任,受到警告。
覃金华(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滋支行副行长),因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滋支行浮利分费事项负有责任,受到警告。
值得注意的是的,12月30日,吉林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孙洪志(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分行公司金融业务部经理),因贷款贷前调查不到位,受到警告。
金大勇(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分行副行长),因贷款贷前调查不到位;内控管理薄弱,被取消高管任职资格三年。
李延茁(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分行行长),因贷款贷前调查不到位;内控管理薄弱,被取消高管任职资格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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