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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徐州监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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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徐金罚决字〔2024〕30号、32号、33号、34号)显示,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徐州金融监管分局对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罚款35万元。

王柳(时任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营业部个贷团队负责人)警告;

许刚(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沂支行行长)警告;

宋清(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公司业务营销一团队总经理)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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