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养犬倡议书
广大居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规范养犬行为,维护公共秩序、促进社会和谐,让您的爱犬与大家和谐共处,最大限度地避免因养犬引发各类社会问题,西安市公安局临潼分局在此倡议,请广大养犬人士自觉做到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共建美好文明城市:
一、遵守法规,依法养犬。请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主动办理养犬登记和安全免疫手续,并按期年检,不违规饲养大型犬、烈性犬,不虐待、遗弃犬只。
二、加强约束,安全养犬。外出遛犬时请为犬只拴上犬链,由成年人牵领,主动避让他人,避免犬只近距离接触儿童、老人、孕妇等人群,避免伤人、打斗等意外发生。禁止携带犬只进入机关、医院、商超、市场、公园、学校、幼儿园、图书馆以及其他设置有犬只禁入标识的公共场所,不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爱护环境,卫生养犬。外出遛犬时请随身携带卫生纸、铲子、纸袋等物品,及时清理犬只粪便,不携犬或放任犬只践踏生活小区、公园、广场等公共草地,维护洁净优美的城市卫生环境。养犬人要按照犬类防疫的有关规定,做好疫病预防,定期为犬只注射狂犬病疫苗和其他疫苗,定期为犬只进行健康检查,防止人畜共患传染疾病发生。
四、尊重他人,文明养犬。要注重邻里和谐,体谅他人感受,防止养犬侵扰他人正常生活,特别是在早、中、晚居民正常休息时段,要尽量避免犬只在生活区内狂吠,防止扰民现象发生,避免发生矛盾纠纷。
五、文明劝阻,志愿引导。每一位居民都要做文明养犬志愿者,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宣传养犬知识,讲解注意事项,提升群众文明养犬意识。及时发现并制止不文明养犬行为,营造整洁有序、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
依法养犬、文明养犬,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希望广大居民朋友积极响应此倡议,增强法律意识,规范养犬行为,做一个文明、自律的养犬人,共同维护优美整洁的生活环境,携手共建和谐宜居的美好家园,为城市文明贡献自己的力量!
2024年12月27日
文明养犬温馨提示
预防犬咬伤安全提示
狂犬病科普
来源:平安临潼
编 辑:诗 薇
责 编:程 方
审 核:华 蕾 祁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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