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12月30日,辽宁高院召开全省法院少年审判座谈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少年法庭成立四十周年座谈会精神,部署全省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
会议回顾总结四十年来辽宁法院少年审判工作成绩,特别是2021年以来,辽宁高院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实施意见》,坚持系统谋划,完善归口管理,推动全省未成年人审判机构专门化、队伍专业化建设蓬勃发展。近年来,全省法院立足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形成一系列符合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的实践成果,少年审判品牌持续涌现,庭前保护措施持续延伸,特色审判模式持续升级,部门联动持续强化,普法效能持续释放,有力推动辽宁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走深走实。
会议强调,要紧紧围绕审判职能,坚持宽严相济、惩教结合、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相统一,巩固深化工作成果,持续探索改革创新,积极参与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锚定“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目标,推动“六大保护”协同联动、融合发力,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围绕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少年审判工作,会议从4个方面提出要求——
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讲政治顾大局的要求落实到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中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工作重要论述,积极探索司法保护特色机制,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犯罪防治工作,为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
要以依法履职为基础,将“特殊、优先、双向、全面”保护理念落实到每一个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完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源头预防和综合治理机制。推动未成年人审判“三审合一”实质化运行,提高对“隐性涉少”案件的敏感度,做实线索移送和权利告知,做好刑民衔接工作,守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要以融入治理为延伸,协同推进“六大保护”贯通融合。充分发挥家庭教育令、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作用,依法约束和惩戒“养而不教、监而不管”行为,立审执全流程做好未成年人关爱提示工作。切实提升法治副校长履职效果,严格落实从业禁止制度,依法惩治“校闹”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相关场所法定义务落实情况分析报告机制,严格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建立网络保护专项分析报告机制,协调配合推动平台履行网络保护义务。构建府院联动机制,加强未成年人不良行为预警,开展好分级矫治、社会救助、关爱帮扶等工作。
要以品牌建设为导向,带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提质增效。深入挖掘涉未成年人案件发生、发展规律,准确把握涉未成年人案件情况和特点,积极总结审判经验、提炼裁判规则,加大典型案例孵化力度。持续深入开展“辽法护蕾”等亮点活动,形成辽宁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良好格局。不断完善上下归口管理,加强条线业务指导,用好法答网、案例库,切实推进未成年人审判专业化向更高水平发展。配齐配强未成年人案件审判队伍,提升业务培训针对性,探索建立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专门业绩评价标准,努力锻造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有爱心、讲情怀的专业化少年审判队伍,在服务保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展现司法更大担当和作为。
会议对全省法院少年审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沈阳中院、丹东中院、大连市甘井子区法院、抚顺市新抚区法院作经验交流。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辽宁高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任延忠到会并讲话,相关院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在省法院主会场参加会议。
审核丨黄艳辉
责编丨严怡娜
文字丨王海涛
素材丨陈 晨
制作丨李 雪
觉得不错,请点“在看”☟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