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双节”文旅活动策划、苏式建筑保护利用、城市阳台商业项目设计等工作;洛阳发改委最新批复:投资22亿,2025年7月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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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双节”文旅活动策划、
12月30日,洛阳市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2025年元旦、春节“双节”文旅活动策划,涧西区苏式建筑保护利用,城市阳台商业项目设计等工作。市委书记江凌主持会议。
2025年元旦、春节,我市将持续把握新文旅发展特点,坚持景区与城市结合、历史与现代结合、传统与创新结合,打造独具特色的宫里过大年、坊里过大年、天街过大年三大场景,策划了烟花秀、神都上元灯会、新春音乐会、博物馆奇妙夜、龙门祈福会等活动,为广大市民游客打造一场极具沉浸感和穿越感的“双节”文化盛宴。会议强调,要更加注重突出文化氛围营造、文商旅融合、线上线下联动,有针对性地推出汉服巡游、穿汉服蹦唐迪、面具狂欢夜等沉浸式体验活动,持续保持文旅市场热度。要把拉动消费作为办好“双节”文旅活动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全城商家联动,建好消费场景,更好发挥文旅引流效应,切实把客流量转化为消费力。要持续创新营销方式,提前设置符合青年代际特点、表达方式的引流话题,做强移动端、视频化、交互式传播,实现有效传播、扩大引流、促进消费的互促发展。要加强组织领导,以保障活动安全、提升游客体验感为重点,做好氛围营造、交通组织、服务保障等工作,持续打造“穿越盛唐洛阳年”文旅品牌。
会议听取了涧西区洛铜、洛轴等苏式建筑保护利用方案汇报。会议强调,涧西苏式建筑群是洛阳乃至全国近现代重要工业遗产,推进苏式建筑保护利用,对文物保护、城市更新、改善民生等具有重要意义。涧西区要压实主体责任,与国有平台等市场主体合作,通过市场化模式,统筹推进建筑保护修缮、人居环境改善、群众安置等工作,实现综合效益最大化。要统筹好苏式建筑保护和利用,在有效保护肌理格局、整体风貌的基础上,植入新业态、导入新功能,真正使建筑活起来、遗产获新生。
会议听取城市阳台二期商业项目策划设计方案汇报。会议强调,当前,场景引流成为拉动消费主要手段,情绪消费成为新的消费热点,特色街区成为主要消费场景,文商旅融合发展成为商业发展新趋势。要敏锐把握“商业综合体正加快向文商旅特色街区转型”“线上消费情绪、线下消费场景”等新变化,利用城市阳台引流效应,依托滨水空间优势,更加注重调性塑造,创新打造独具特色的“多首层”概念退台式特色街区,既有效丰富城市阳台商业功能,又为城市阳台提供新的景观,着力营造多元美学生活空间,让城市阳台片区成为可持续运营的潮流时尚打卡地。
洛阳发改委最新批复项目
投资22亿,2025年7月投产
中州时代新能源电池产业基地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伊滨产业集聚区,项目所属行业为锂离子电池制造(代码:C3841),项目总投资220000万元,拟投产时间2025年7月。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电芯厂房1、极片厂房1、模组厂房1、AP 房1、设施房1/2/3、拆电池房及浸泡池1、前工序原料仓1、后工序原料仓1、模组成品仓1、电芯成品仓1、化学品仓1/2、污水处理站1、含油废水处理设施房1、NMP罐区1、NMP泵房1、食堂1、宿舍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1/2/3/4、活动中心、生活岗、行政岗、物流岗、风雨连廊(全部)、极片工厂1、AP厂房1及室外道路、绿化等。
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源消耗当量值120596.70吨标煤,等价值225112.01吨标煤。其中年耗电力177044.58万千瓦时;光伏可再生电力3332.97万千瓦时;天然气48067.44万标立方;年耗新水139.43万立方米。
·审查意见: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建成后,年总综合能源消费量为120596.70吨标煤(当量值)、225112.01吨标煤(等价值)。本项目能源消费量占洛阳市“十四五”期间能源消费增量控制数比例(m%值)为1.03%,m>1,对洛阳市完成能耗增量控制目标影响程度为“一定影响”。项目增加值能耗对洛阳市单位GDP能耗的比例(n%值)-0.0014%,n≤0.1,对洛阳市完成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影响较小。
(三)有关要求
1.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相关节能标准和规范,严格落实项目节能报告和评审阶段所提出的各项节能措施,并进一步优化设计。
2.项目建设单位要选用先进、节能、高效、自动化程度高、易于操作的节能设备,有效节约各种能源。
3.项目要配备合格的能源计量器具、仪表,加强节能管理,积极开展节能宣传与培训。
(四)请你委切实加强对该项目的监督管理,依据本审查意见、项目技术评审意见、节能报告等资料,对项目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有关重大事项。
(五)我委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六)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或年实际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节能审查批复水平10%及以上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向我委提交变更申请。
(七)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2年以上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八)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项目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对项目节能报告中的生产工艺、用能设备、节能技术采用情况以及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未经节能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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