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哈市交警部门获悉,为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全力遏制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有效保障群众交通出行安全、有序,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施条例》,对相关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现将新增电子监控交通违法抓拍设备公示如下:
01
闯单行道违反禁令标志
1.木材东街—木材北街
2.化工路—木材北街
02
违法停车
1.松北大道(大耿家转盘—龙轩路)合围区域
2.松北大道(三环桥下—前进转盘)合围区域
3.松浦大道(浦源路—浦江路)合围区域
4.聚源街(世博路—中源大道)合围区域
5.世茂大道(宏源街—科技二街)合围区域
6.群力第四大道(景江东路—上江街)合围区域
7.文府街—文昌街—文景街—文景头道街—东大直街—铁路街—红军街—一曼街—南通大街—南直路—红旗大街—汉水路—长江路—中宣街—中山路合围区域
03
道路区间测速国道
G333三莫公路K519+690m至K529+690m至K529+690m,限速80km/h。
交警部门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记者:孙莹
编辑:马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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