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财政部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服务平台审批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规定,新乡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于2024年09月09日作出准予新乡瑞达财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700MADXPML353)执业许可的决定。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该代理记账机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代理记账机构名称:新乡瑞达财务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700MADXPML353

三、代理记账证书编号:DLJZ41070120240005

四、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五、业务负责人姓名:高钊

六、所在地区: 河南省-新乡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七、工商注册登记地址:河南省新乡市高新区新一街长顺家园7号楼2单元1802号

八、是否自贸区机构:否

2024年12月31日

新乡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情报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