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高利贷构成,非法经营罪吗?在2012年曾出台过一个司法解释,认为放高利贷不构成非法经营罪,2012年至2019年10月21日期间,主流观点认定放高利贷不构成非法经营罪。2019年10月21日又出台司法意见,认为放高利贷情节严重可以构成犯罪。但是大家注意到,按照最新的规定,放高利贷构成非法经营罪,它的标准至少有三个,首先在两年内要放贷的人数要有10次,第二年利率是要超过36%的,也就是月息是要超过3分的。第三放贷额度个人要在200万以上,单位是1000万以上,只有同时符合这几条才构成非法经营罪。

那么如果你是2015年放高利贷,一直持续至今,你在2019年10月21日之前放高利贷100万。2019年10月21日之后放高利贷100万,请问你构不构成非法经营罪?因为司法解释是从新兼从轻原则,现在有两个司法解释,我们要采取哪个司法解释呢?采取对其有利的司法解释。你在2019年10月21日之前放高利贷100万,2019年10月21号之后放高利贷100万,放贷数额是以100万还是200万计算,答案是只计算为100万,不符合个人放贷要达到200万的标准,所以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