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工程结算难题,有效减少拖欠工程款矛盾纠纷,近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全面推行建设工程预算定案施工过程结算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2025年1月1日起,合同工期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新开工建设工程全面推行预算定额或施工过程结算。
《通知》明确,采用预算定案或施工过程结算的工程项目,需在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内容中明确结算节点,计量计价方法,风险范围以及价款支付时间、程序、方法、比例等相关内容,施工过程结算节点可根据工程形象进度或施工时间周期等确定。经发承包双方确认的施工过程结算文件作为竣工结算文件的组成部分,原则上竣工后不再重复审核。
此外,为便于预算定案施工过程结算的顺利推进,《通知》对影响结算的主要情形分别给出了处理原则。在监督管理方面,《通知》规定,对发生恶意拖延结算、不及时提供计价文件、不配合预算定案或施工过程结算等情形将记入不良信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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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宗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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