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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盱眙县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长傅维林一行前往盱眙县黄花塘镇新街社区,为勇擒偷狗犯罪嫌疑人的张某兵(化名)、张某军(化名)送奖上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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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日14时50分许,家住盱眙县黄花塘镇新街社区的张某兵正在自家门口做手工活,突然看见一名戴黑色头盔的男子骑着摩托车东张西望地从路边经过,车后还绑着装满东西的布袋,行迹十分可疑。张某兵联想到之前盗窃自家小狗的偷狗贼也是骑摩托车戴黑色头盔,怀疑该男子也是一名偷狗贼,便立即开上私家车尾随追踪,并根据该男子的前进路线,第一时间打电话给其堂哥张某军,让其在前方岔路口进行堵截。该男子发现前方路口有人堵截后,迅速掉头从旁边小路逃跑。张某兵、张某军见状立即驾车继续追击并第一时间报警,他们一路追到安徽省天长市,但因道路不熟,不慎将人跟丢。二人并未气馁,在驾车四处查看时,突然发现该男子正从小路往天长市平安镇方向逃跑,随即又驾车追击,最终在平安镇新扬高速高架桥下成功将其截获并控制。随后盱眙、天长民警相继赶到,在仔细检查后,发现该男子车后装有8条被毒杀的土狗。后经警方查实,12月3日当天,犯罪嫌疑人张某先后窜至南京市六合区、盱眙县黄花塘镇境内,盗窃土狗8条,涉案金额近3000元。

根据《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第二章第十条第三款规定:“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或者协助侦破重大刑事案件的,应当确认为见义勇为人员。”二人行为被盱眙警方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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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维林为张某兵、张某军颁发了见义勇为行为确认证书和奖金,对二人挺身而出,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的行为给予充分肯定,希望他们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继续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更多人见义勇为、见义智为、见义众为,为平安盱眙建设贡献更多力量。

来源 | 淮安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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