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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成语,叫做“挂羊头卖狗肉”,意思是用做好事作幌子,实际在做坏事,在损人利己。
近一段时间以来,有关羽绒服、羊绒制品没有绒,或绒含量明显不足,或用狗毛、猪毛加工后冒充绒毛的消息不绝于耳。
12月30日,针对央视财经有关羊绒制品经营主体销售虚标羊绒含量服装的情况,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报称,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已联合公安部门连夜对相关涉事经营主体开展全面检查,对涉嫌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立案调查。
有关地区的动作不可谓不快,也相信通过调查与检查,能够迅速纠正这方面的问题。但是,纠正之后,这些问题是否就能彻底消失呢?明年、后年,或者更长一些时间,这类问题会不会死灰复燃呢?鄂尔多斯解决了这类问题,其他地方是否又会出现呢?
很显然,整治只是一种形式,问题会不会再发生,关键在监管,在相关职能部门能不能切实履行好职责,把监管贯穿于日常工作之中,而不是喊在嘴上,没有体现在行动上,只摆一些花架子,而缺少实实在在的动作和举措。
实际上,在监管方面,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并不少,但是,产生的效果并不佳。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就在于监管部门都把精力投到一些花里胡哨的工作中去了。如某地搞的所谓质量提升行动,每年组织七、八场大型活动,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除了部门总结中可以大吹特吹之外,啥效果也没有。如果将这些钱用于产品质量抽检,加大抽检频次、扩大抽检范围,就能及时发现各类问题,就能确保产品不出现质量问题,就能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为什么会出现“狗毛”长在“羊”身上现象,就是因为监管缺失,监管部门做了“狗毛”和“羊绒”错位的事。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狗毛”“猪毛”和“鸭绒”“羊绒”错位现象仍然会发生,仍然会损害广大消费者利益,仍然会破坏已经形成的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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