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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朋友圈卖烟花爆竹违法

南昌正严厉打击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

本报讯 皮婉婷、全媒体记者章娜、实习生吕汶芊报道:随着元旦和春节临近,在辞旧迎新之际,烟花爆竹又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12月30日,记者从南昌市应急管理局了解到,南昌正严厉打击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

据了解,烟花爆竹的经营零售实行许可制度,必须取得《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许可证》方可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从事非法生产、经营(含通过互联网或微信经营)。“这也就意味着,个人在朋友圈售卖烟花爆竹也是违法行为,要格外注意。”南昌市应急管理局政法科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的,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他还提到,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将房屋租借给他人或单位从事非法生产、经营和储存烟花爆竹。个人如果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公安部门将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部门还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买烟花爆竹一定要找正规渠道。”该负责人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要从持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经营户处购买烟花爆竹,抵制非法劣质烟花爆竹。如发现有非法运输、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的,可向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邮政管理等部门举报(举报电话详见附录)。

据悉,2025年,南昌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政策不变。根据《南昌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有关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妨害公共安全的,依法予以处罚。

附录:举报电话

南昌市公安局举报电话:0791—110

南昌市应急管理局举报电话:0791—12350

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0791—12315

南昌市邮政管理局举报电话:0791-86381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