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师范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员额制工作人员(硕士研究生)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2016〕4号)文件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以员额制方式公开招聘第二批硕士研究生层次工作人员42名。
一、 学校简介
信阳师范大学创建于1975年,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为本科建制并改为信阳师范学院,1998年获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现为河南省博士学位授予重点立项培育单位。2023年6月,教育部同意信阳师范学院更名为信阳师范大学。
学校设有24个学院,拥有文学、史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农学、医学等11大学科门类,80个本科专业,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与闽南师范大学、中国林科院等单位联合培养博士生。学校拥有2个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群)、1个河南省特需急需特色骨干学科(群)、8个河南省一级重点学科,3个ESI前1%学科,“大别山农业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学科群”入选省首批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工程。建成28个省级重点科研平台,其中1个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5个河南省重点实验室,5个河南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
二、 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 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详见《信阳师范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员额制工作人员(硕士研究生)计划一览表》(招聘专业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为准,学科括号内的专业方向仅为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不作为资格审核依据)。
四、招聘条件
(一)必备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出生日期在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择业期中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报名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国(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本科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本硕专业一致或相近;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其他条件;
7.其他条件要求详见《信阳师范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员额制工作人员(硕士研究生)计划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近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我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方案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同时发布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henan.gov.cn/)和学校网站(http://www.xynu.edu.cn/)。发布时间为2024年 12 月 30 日至2025年 1 月11 日。
(二)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址为:http://zhaopin.haedu.gov.cn/default.aspx?sid=20。应聘人员注册后登录报名系统并按照要求填报。报名时间为2025年 1 月 2 日8:00至2025年 1 月 11 日18:00,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的指导下,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学校人事处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学校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未达到3:1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
3.通过资格审核者须本人按照规定时间到学校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确认须携带如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套:①身份证(正反面);②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硕士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1张。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相关信息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1.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高校教师职业素养等相关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告,笔试过程全程录像。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笔试时,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未达到3:1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根据招聘岗位的性质和专业的特点采取试讲(答辩)、技能测试(如有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和试讲各占50%)等方式进行。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的共同进入面试),若招聘岗位因人员缺考形不成竞争,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若同一招聘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面试环节全程录像。
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综合成绩在学校网站上公布。综合成绩位列最后一名且成绩相同的,需进行面试加试。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费用自理。按招聘岗位人数和综合成绩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具体考察方式及要求将另行通知。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七)拟聘用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经学校研究确定后,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与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和《关于在省属高等院校开展员额制管理试点的意见》(豫编办〔2018〕178号)办理相关手续,实行员额制管理,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员额制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处理。对弄虚作假和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
0371-69691970(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072(省人社厅事业处)
0376-6390701(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咨询电话:0376-6391755/6390357(校人事处)
(硕士研究生)计划一览表
信阳师范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第二批专职辅导员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2016〕4号)文件规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30名。
一、学校简介
信阳师范大学创建于1975年,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为本科建制并改为信阳师范学院,2023年更名为信阳师范大学。1998年获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现为河南省博士学位授予重点立项培育单位。
学校拥有文学、史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农学、医学等11大学科门类,本科专业80个,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与闽南师范大学、中国林科院等单位联合培养博士生。学校现有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群)2个、河南省特需急需特色骨干学科(群)1个、河南省一级重点学科8个,ESI前1%学科3个。学校拥有2个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群)、1个河南省特需急需特色骨干学科(群)、8个河南省一级重点学科,3个ESI前1%学科,“大别山农业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学科群”入选省首批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工程。建成28个省级重点科研平台,其中1个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5个河南省重点实验室,5个河南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专职辅导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岗位及人数
招聘专职辅导员30名,其中博士研究生10名,硕士研究生20名。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信阳师范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第二批专职辅导员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必备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遵守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道德品质,未受过任何处分。
4.身心健康,具备履行辅导员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博士为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为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学生管理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6.择业期中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本科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已就业人员须提供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从原单位已辞职的证明材料。
7.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担任过一学年及以上学生干部,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语言表达和公文写作能力,并熟练掌握现代办公技术。
8.岗位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信阳师范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第二批专职辅导员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1.招聘方案经河南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同时发布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henan.gov.cn/)和学校网站(http://www.xynu.edu.cn/)。发布时间为2024年 12 月 30 日至2025年 1 月 11 日。
2.招聘全过程的具体安排详见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hr.xynu.edu.cn/)相应通知,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
(二)报名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址为:http://zhaopin.jyt.henan.gov.cn/default.aspx?sid=20。应聘人员注册后登录报名系统并按照要求填报。报名时间为2025年 1 月 2日8:00至2025年 1 月11 日18:00,每人限报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一旦提交成功,报考信息不能更改。不按要求报名、误填、漏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等导致不能参加考试或影响录取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的指导下,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
2.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学校人事处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学校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若专职辅导员(硕士)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未达到3:1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
3.通过资格审核者须本人按照规定时间到学校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确认须携带如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套:①《信阳师范大学辅导员应聘表》(附件2);②身份证(正反面);③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招聘推荐表),硕士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④党员证明材料(附件3);⑤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及相关荣誉证书;⑥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1张。⑦已就业人员须提供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从原单位已辞职的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
1.专职辅导员(硕士):
(1)心理测试。采取测评方式,资格审查当天同步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作为录用参考。
(2)笔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内容包括应聘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不指定参考书)。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告。
(3)面试。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的共同进入面试),若因考生主动放弃等情况导致面试名额空缺时,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递补考生,若经递补,招聘岗位仍因人员空缺形不成竞争,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若同一招聘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面试环节全程录像。
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4)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总成绩位列最后一名且成绩相同的,需进行面试加试。
2.专职辅导员(博士):
采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心理测试和面试,无须参加笔试。
(1)心理测试。采取测评方式,资格审查当天同步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作为录用参考。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岗位工作所具备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理等能力。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费用自理。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学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如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岗位缺额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体检合格者由学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3.进入考察环节人员须在学校要求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报到的,将不再保留聘用资格。
(六)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经学校研究确定后,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和《关于在省属高等院校开展员额制管理试点的意见》(豫编办〔2018〕178号)等办理相关手续,辅导员(博士)实行人才编管理,辅导员(硕士)实行员额制管理,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入职后,6年内不得转出辅导员岗位。其他情况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辅导员(博士)按照学校博士引进相关政策,经辅导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学校兑现相应待遇。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如出现违规违纪问题,一经查实,将从严从重处理。
咨询电话:0376-6391850(学校学生处)
0376-6391755(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69691970(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072(省人社厅事业处)
举报电话:0376-6390701(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监督电话:3076-6390686(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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